教务处是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管理、协调和组织全院教学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范围是:

1、负责有关教学工作规章制度的制订,并督促检查这些规章制度的执行。

2、负责组织各系(部)制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各课程教学大纲以及各专业和课程的教学改革与建设计划。

3、负责编制学院校历和教学进程表、课程表的编排制订和调整。

4、协调各系、部实施教学、实习计划和大纲、课程教学进度计划,审核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和下达教学任务书;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工作。

5、负责学院的考试组织与安排、学生成绩的统计和试卷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全院的外语、计算机的等级考试及发证工作。

7、负责组织教材、讲义和教学资料的编写、订购计划、发放与保管工作。

8、负责全院教室的安排、调配和管理工作。

9、负责全院日常教学管理,组织检查、指导、协调教学计划的实施和教学过程的管理。

10、协助教学督导部门进行教学质量的检查、教学评估材料的分析与综合,及时向各系(部)反馈,并向主管院长提出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

11、配合人事处做好师资的培养与教师进修工作、教师业务考核工作和新教师上岗培训工作。

12 、负责其它有关教学行政方面的工作,并完学院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