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院工会是院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党组织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主要职责是:
1、对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协助院党委和有关部门对教职工进行民主、法制、职业责任、职业道德和组织纪律教育,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2、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搞好工会的自身建设,组织各工会小组开展工作;接收新会员,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教育。
3、维护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权益,搞好民主管理。负责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与组织工作,并按照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开展各项活动。
4、动员和组织教职工参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的学习,协助有关部门抓好教职工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
5、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协助学院办好集体福利。为教职工多办实事。
6、监督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调解教职工及家属之间的纠纷。
7、组织教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群众合理化建议、教学改革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协助学院做好先进教师(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等工作,发动教职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8、组织教职工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类文娱体育活动和“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管理好教工俱乐部,促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
9、严格财务制度,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的一切财产。
10、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
|
|
| 工会主席、副主席岗位职责 |
| 女工委员会主任岗位职责 |
| 工会干事岗位职责 |
| 工会经费使用原则和管理办法 |
| 工会工作暂行条例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