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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荣八耻的内涵
[ 2006-03-30 ]

  
    2006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了“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了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重点。倡导“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就是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民族精神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增强爱祖国,爱家乡的情感;倡导“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就是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热爱劳动人民,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倡导“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就是要求在我们的教育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的培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努力学习、勤奋好问、乐于研究,养成良好的学习态度和习惯;倡导“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就是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教育与生产劳动教育、社会实践的紧密结合,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好;倡导“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就是要求我们在学校的教育中进一步加强集体主义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关心集体,关心他人,学会合作,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共同进步;倡导“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就是要求针对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开展诚信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说真话、做事实,待人以诚、交友以信,不弄虚作假;倡导“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进一步强化法制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知法、守法,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公共秩序;倡导“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就是要求我们要更好地继承和发扬优秀的民族精神和光荣的革命传统,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不畏艰辛,不怕困难,勤俭节约,乐观向上,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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